代书遗嘱未被认可 法录帮 法律 9.8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TAG标签:遗产继承 代书 婚姻家庭 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