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逐月还商业贷款 法录帮 法律 1.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商业贷款(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TAG标签:厦门 房屋买卖 逐月 商业贷款 房产纠纷 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