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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房产的遗嘱应当公证

涉及房产的遗嘱应当公证
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继承别人的房产的时候,如果有遗嘱是必须要对遗嘱进行公证的,但是假如是针对其他的财产立的遗嘱,整个遗嘱公证的流程并不因为遗嘱的具体类别就有什么不一样的了。而公证机构的审查也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活动,所以审查的时间可能会比较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