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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1、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依法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
2、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