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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以推翻吗

公证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以推翻吗
法定继承
依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顺序不同。
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的前提条件。
2、子女。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影响。
3、孙子与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他们不是法定自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4、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养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如血亲、收养关系的养亲,或者是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