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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合格不用赔? 法院:未尽警示说明义务也要赔钱

产品质量合格不用赔? 法院:未尽警示说明义务也要赔钱
产品质量合格不用赔? 法院:未尽警示说明义务也要赔钱
2016年1月10日,陈某向新宏达公司购买了“3M前置反冲过滤器、3M净水器”一套,后新宏达公司派人前往陈某家中进行了安装。2016年1月29日,由于案涉房屋内净水器、水龙头、花洒等损坏导致漏水,致使陈某家中地板等物品损坏,因损失赔偿协商未果,陈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80972元。一审中,评估机构对陈某因漏水产生的损失进行评估,评估损失金额计45772元。法院综合认定房屋漏水造成的全部损失为51772元。新宏达公司另申请对“3M前置反冲过滤器、3M净水器”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