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原物返还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原物返还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返还原物与返还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返还原物与返还不当得利的区别如下

举证责任方面

由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构成,不以受益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所以受损人行使其请求权,不须对受益人的故意或过失负举证责任;而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则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所以受害人行使其请求权,应当对加害人的故意或过失负举证责任。

责任内容方面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为返还不当得利,具有纠正当事人之间不当的利益变动的作用。原则上受益人应将其所得原物返还受损人,若受益人就该项利益另有所得(如鸡生之蛋,金钱之利息),亦应一并返还。原物不能返还者,应当偿还原物价额。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偿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作用。但因侵权行为包括对受害人人身或人格的侵害,故加害人的责任不以财产性责任为限,还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