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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服务商标

如何使用服务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界定服务商标的使用
4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2服务招牌;3服务工具,但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的除外:1服务场所,虽然正常使用服务行业惯用的标志;6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姓名一般而言、地名。在如下情形中使用服务商标,服务场所名称;5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赠品等服务用品,表示服务特点,对服务事项进行说明等、明信片;7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不构成侵犯服务商标专用权行为,则被视作服务商标的使用,除商标权人之外的人、发票,以及以正常方式使用商号、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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