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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资产减值损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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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有什么区别和相同?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坏账准备属于资产类科目,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借方表示损失增加,贷方表示损失减少。坏账准备科目借方表示实际发生的坏账或者转回的坏账计提,贷方表示计提的坏账。计提坏账的时候。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的时候,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坏账没有发生,计提的减值损失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损失是个损益类科目,在利润表中体现,直接冲减当期利润:资产减值损失的对方科目的就是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是资产类科目,是各项资产的抵减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各项资产数据,是账面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不同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叫法不同,应收账款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称为坏账准备,也只有在计提应收账款类的减值准备的时候,两者有联系: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其他类型的资产都有各自相应的称谓,比如存货的减值准备称为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的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