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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男方应负什么责任

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男方应负什么责任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男方应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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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男方应负什么责任

1、男方应对同居期间生的孩子负抚养责任。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