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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落户门槛

降低落户门槛
降低直接融资门槛,扩大直接融资空间

我国的资本市场布局、功能定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这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过于单一,再加上国家采取了行政管制的措施,使得这些问题更为严重,也因此,中小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融资问题难以得到解决。虽然中小板和仓lJ业板相继推出,但经常而临几百家企业排队等待审批的情形,IPO名额受限,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市场矛盾突出。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建议,以便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


1、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审批制度。深圳交易所中的中小板在上市标准、发行条件以及监管水平等各方面都和主板上市公司相同,不过由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前身是各地的民营企业,因此他们的规模、还债能力等皆不比主板上市公司,所以在制定发行审批制度时,要考虑到这些企业的特点,制定、实行差别化的制度。


2、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的建设。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就业的主体,中小企业在我国总企业数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99%,然而能够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的却少之又少。2011年3月,我国证监会表明会在“十二五”的规划期间积极进行场外的资本市场的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新三板的试点,放宽条件,让属于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并符合要求,且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能够进入证券公司,进而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对股份进行公开的转让。这样一来,政府补助和银行贷款不再是这些企业唯一的融资出路,因为新三板的保障让主动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会不断增多,他们在给予这些企业融资平台的同时,还为私募股权基金(向新三板高新企业投资)留出后路。


3、加强债券市场建设。重股票、轻债券的现象在建设资本市场时屡见不鲜,我国的债券发行相对股票市场而言更早,但发展却较为滞后。债券的衍生产品十分丰富,作为多种融资工具中的一种,它还拥有抵税的功能;债券对投资者来说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它不存在股权稀释的问题,鉴于此,我国应当加强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


美国拥有发展时间长、规模庞大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企业筹资按照公司债券、股票和银行贷款的顺序筹资,银行融资的比例远不及债券发行。这是因为美国在企业发行债券的问题上的原则相对自由,他们对于发行债券所造成的负债总额没有法律上的限制,企业可发行多种债券,中小企业在发行无资信评估等级或等级较低的债券上具有优势;企业只要和主承销商协商好发行总额、条件等问题便可决定发行。而我国,国有的大型企业和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才是发行债券的主体,国家对债券的发行规模和资金使用都加以严格规定,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的债券市场难以获得发展进步。因此,我们应当重视监管多于发行,让投资者选择债券的品种,使其监管作用得到发挥,促进市场的淘汰机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