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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登记诉讼时效

房屋过户登记诉讼时效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适用的规定包括房屋登记行为应当属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房屋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宜短不宜长,从规定来看,房屋登记发证是否属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将决定房屋登记的最长。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时效问题是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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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登记诉讼时效一般为多久,怎么规定的?

1、过户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物权行为)。根据《物权法》规定,你们的变更登记的物权行为已经生效,即买方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注:《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债权行为的有效性)。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效要件,便在订约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依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亦应受合同法的保护。如果你们的合同有效,则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和产权过户登记两个行为的完成致使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
3、你不能反悔,除非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