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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后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

招标后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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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签订招标合同吗

如果一定要跟分公司签合同,需要有总公司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