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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等特殊岗位的值班人员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公司保安等特殊岗位的值班人员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公司保安等特殊岗位的值班人员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公司保安等特殊岗位的值班人员不可以主张加班费。
司法实践中认定值班还是加班,主要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值班只需要支付值班津贴,具体标准可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为了区别公司保安等特殊岗位员工的值班,依法公平维护值班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值班人员的值班津贴,区别于按国家规定的日工资倍数支付的加班费。

风险提示: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