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还没毕业签了劳动合同

还没毕业签了劳动合同
还没毕业签了一年得劳动合同可以吗

没毕业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未毕业大学生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劳动者因此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补充:


未毕业大学生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劳动合同生效之日必须是双方确定劳动关系之日,也就是拿到毕业证正式上班之日。目前,学生仍然不是劳动法调整对象,也没有相关法律说明,所以在未毕业前,他(她)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就读大四的时候,就开始担心自己的工作问题,往往会去考察情况,为自己毕业做打算,关于大学生,毕业了之后,一般到公司应聘,一个月之后,公司就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完之后,就正式成为了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