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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撤县取消宅基地

崇明撤县取消宅基地
崇明县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关于崇明县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的补偿费规定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