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的范围 法录帮 法律 3.1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的范围(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伤残程度鉴定;(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三)因工负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鉴定;(四)因工负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五)伤病人员复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六)伤病人员需要安排康复的鉴定;(七)伤残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八)伤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十)其他部门委托的鉴定。 TAG标签:能力 劳动 受理 工伤鉴定 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