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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

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
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一般有哪几方面?
(一)法定夫妻财产制 中国所采用的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其特点有1.主体:合法夫妻,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2.取得的时间:只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3.来源:丈夫或妻子两人或其中一人所有的财产,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丈夫和妻子对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相同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也叫做夫妻财产约定制,也就是即将确立婚姻关系的男人和女人商讨决定他们结婚前、结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的一种法律制度。 通过对《婚姻法》中的有关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第17、18、19、40条等相关法条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对我国约定财产制有这样的认识: 1.条件及方式。主体应是夫妻双方,且都应有完全行为能力;须是夫妻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时间及范围。时间:婚前婚后皆可。范围: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 3.有效性。内部效力:双方同意成立后,立即发生对内效力。外部有效性:夫妻财产的约定使第三人得知,即具有外部效力。 4.变更与终止。约定完成后,丈夫和妻子两人可以以原来成立约定的方式对约定进行变更或终止。 (三)个人特有财产制 个人特有财产制,也叫做夫妻特有财产制,也就是夫妻男女双方结婚后,在应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丈夫和妻子两人的自由商讨,丈夫和妻子两人每个人都留下一定的财产作为个人所有财产的法律制度。2011年修订的婚姻法的第18条对个人特有财产作了相关规定,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外延,以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夫妻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