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属于过失性辞退情形么 法录帮 法律 3.2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辞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属于过失性辞退情形么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三十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TAG标签:录取 辞退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