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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同签订人是谁

分公司合同签订人是谁
分公司合同签订人是谁
要看合同相对方是否要求总公司法人代表必须签字,如果对方不是特别要求,可以只有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即可,分公司对外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都由总公司继受。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