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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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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故意杀人罪如何处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岁尚是未成年人,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