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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
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