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超出期限才发出承诺的,应当如何处理 法录帮 法律 1.9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受要约人超出期限才发出承诺的,应当如何处理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根据这一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承诺无效,视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二是承诺有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如果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则该承诺有效。 TAG标签:合同事务 期限 要约 合同纠纷 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