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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强拆的行政复议书怎么写

违反强拆的行政复议书怎么写
强拆行政复议怎么写
您好,针对您的违反强拆的行政复议书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对于你的强拆行政复议怎么写这个问题,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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