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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因公工伤待遇

干部职工因公工伤待遇
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6)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