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赠与 税费 法录帮 法律 1.6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房产赠与的税费。。房产赠与的税费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个人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TAG标签:税费 南昌 合同订立 合同事务 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