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七条规定全部内容是什么 法录帮 法律 2.3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七条规定全部内容是什么1、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2、市和区、县的工业、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公共机构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3、市和区、县的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统计、质量技术监督、环保、规划、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工作。 TAG标签:条例 合同订立 第七条 全部内容 节约能源 合同事务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