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
(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
(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
(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进行出租或者是转让。而且房屋在进行租赁之初房屋承租人要给出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这样才算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