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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合同需求的满足性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你好关于合同需求的满足性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你好关于合同需求的满足性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从合同及附件判断交易能否满足需求
合同中除了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固定内容外,往往还有其他说明文字,这些说明性文字是质量标准的一部分,并有可能成为危及交易目的的隐患,因为它牵涉到质量标准及性能能否实现合同目的的问题。
(1)该产品的使用对象是矿山钢铁厂、森林防火、工业探伤等场所,根本不具备探测人体体温的设计用途。
(2)测量误差较大,为2或2℃,远远超过医学上测量体温所允许的误差范围。
(3)所测温度仅为体表温度而非体温,测量结果易受人为因素影响,且体表温度与体温的对应关系供方无法确定。
因此,从说明中可以判断该产品仅能起到辅助性的初步分类的作用,并不能精确确定体温。由于产品性质通过说明书被确定,故采购合同中进行了大量的修正,以保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经这一步骤,合同可能仅是“付款合同”,即实质上只约定了付款的金额、时间而得权益却缺乏保障。
(二)从交易目的识别合同能否满足需要
交易目的与合同目的并不完全相同。有时合同目的仅仅是在合同中体现的交易的阶段性的或部分的目的,而交易的最终目的往往与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目的并不一致。合同目的往往是当事人关于交易内容、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等方面的主观意愿,而交易目的则更多是合同以外的与经营战略有关的东西。明确了交易目的有时更加便于合同满足当事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