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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土地被国家征收

承租土地被国家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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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怎么办

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应该根据房屋租赁关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形是:

一)公房承租人的损失

1、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

2、未购公房

未购公房的承租人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因此,其不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不属于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其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以及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二)私房承租人的损失

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

三)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

1、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2、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