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是否可以不担责 法录帮 法律 3.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是否可以不担责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TAG标签:担责 合同事务 损失 过错 合同违约 违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