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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程序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程序
企业改制程序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一种,即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自证券登记机构或是工商部分登记时生效。


        《担保法》第78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


        企业改制是指为了顺应企业发展,改变原有企业的经营形式、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改制形式有:


        一、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三、合伙企业。


        四、内外资企业互转。企业改制依据依据不同的改制形式,办理相应的工商、税务、土地、房产、债权债务的变更,需要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需要取得相应的批准。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