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三、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