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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范围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范围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从2008年1月1日起,三大类用工主体与年满16岁以上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它们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