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法录帮 法律 2.8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你好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TAG标签:工伤纠纷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第三十七条 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