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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

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
公积金贷款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