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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子女姓氏问题

协议离婚子女姓氏问题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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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氏问题


子女有姓氏的权利

姓氏权是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可以姓父姓也可以姓母姓。离婚后抚养方在办理子女户籍和入学事宜时,利用自己的抚养权,实际上使子女改变姓氏的事情时有发生。既然姓氏是子女自己的权利,那么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随意改变子女的姓氏都是不对的。

以改变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抚养方将子女的姓氏改随自己,非抚养方不能因此就拒付抚养费。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可以改判吗这一问题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对应的解释说明。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抚养权虽然可以变,但是如果不是在夫妻双方都谈妥的情况下是很难办的。毕竟当初的判决也是有一定的依据和法律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