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的条款有: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
期限、地点和方式;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