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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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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归属?

如果离婚案件中原告或者被告一方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居所,就可以在我国法院起诉,适用我国的法律。
依据我国的法律,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有利于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原则判决,一般两岁以下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子女可以自己选择跟随任一方生活。如果要主张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己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证据。
如果是在国外起诉,按国际私法原则一般适用法院地法律也有适用属人法的,或者二者结合适用的,子女归属要看具体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