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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诉讼费谁付

房产分割诉讼费谁付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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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诉讼费谁付需要缴纳多少

房产分割诉讼费谁付有明确解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诉讼时,应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及处理有关案件的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案件受理费一般由案件的原告预交,被告反诉的也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费用由上诉人预交,双方都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