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的不安抗辩权 法录帮 法律 1.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中有哪些权利?《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规定的就是不安抗辩权。 以上就是不安抗辩权民间借贷的回答望采纳 TAG标签:合同纠纷 抗辩权 不安 借贷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