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南京公证遗嘱

南京公证遗嘱
南京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上述即为南京遗嘱公证办理的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