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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从轻处罚情节

醉驾从轻处罚情节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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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醉驾从轻处罚情节 第2张

刑事量刑主要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这几种,对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适用是要按照刑法规定的情形处理,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律师365小编对此作了相关梳理,详情请看下文。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自首(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2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4)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刑法第27条)。

(5)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6)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3.胁从犯(刑法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7)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8)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