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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怎么处理?

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怎么处理?

一、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怎么处理?

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可以免于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对于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醉驾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显著轻微”也会看具体后果的程度。其中处理结果包括两种:

1、免于起诉:已经构成犯罪,因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不予起诉:这种情况属于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二、认定情节轻微的条件

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也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既有从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是否整体上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应当从严掌握。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醉驾情节较轻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2、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除不低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人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2)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自首、坦白、立功、自动停止醉驾等;

(3)醉酒程度一般,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下;

(4)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为救治病人而醉驾、在休息较长时间后误以为醒酒而醉驾、为挪动车位而短距离醉驾等。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除不低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外,在“量”上应当更加严格把握,要求同时具备:

(1)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特别轻微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2)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

(3)醉驾的时间和距离极短,根据一般人的经验判断,几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醉驾行为的处罚,一方面是需要根据检测的结果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据驾驶人员的实际违法行为和后果来进行认定,在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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