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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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主观过错

交通事故中主观过错

一、造成车祸的主观因素:

1.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因为过失或者意想不到之事造成人财两空的情况,造成车祸事件的,主要是由于两个因素构成的,客观上的因素以及意识形态上的因素。客观因素很好理解,譬如地震、山洪、台风以及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2.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车辆在行驶的过程突然遭遇自然灾害的情况非常少见,大部分的车祸事件还是因为驾驶人意识形态上的过失造成,大部分的原因还是因为驾驶人违反道路安全规定或者是忽视道路安全规定以及驾驶人过于盲目自信、疏忽大意。

3.驾驶人由于心理或者是生理上的原因,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认真去观察行驶道路上人和事物,或者是没有正确去判断行驶道路上存在的会妨碍驾驶的人和事物,从而造成开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精力分散、反应跟不上思维,最后表现为驾驶操作不当。

4.还有就是驾驶人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依据自己的意识形态去判断行驶路上周围的人和事物,觉得周围的事物对自己的驾驶不会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过于高估自己的驾驶技术,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二、意识形态上的错误分为两个类型:

1、故意:明明知道自己的驾驶行为不对,而且知道这样做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但是驾驶人不管仍然我行我素,任由其发生;

例如驾驶人行驶时超速行驶,明知道超速行驶了仍然不减速行驶,然后在行驶中因为自己意识形态上的过失出了车祸事件,造成了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这样的行为就是意识形态上的错误,明明知道做法不对,还故意违反道路安全行驶的规定,对自己过于盲目自信,忽视他人生命安全。

2、过失:指的是驾驶人知道危险驾驶带来的严重后果,但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驾驶行为已经是危险驾驶行为,因为疏忽导致不好的事件发生;

例如驾驶人知道闯红灯是危险的,但是开车途中由于注意力不集中然后闯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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