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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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双方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确定赔偿金额的主要依据,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依法提出复议,要求重新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时间是多久?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本站小编简单和大家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不服,应尽早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重新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三、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须递交的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和申请人签名、申 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时间也是有一定限制的,通常是30天。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在申请做重新认定的时候,记着带齐资料和证件,以免影响交管部门的是否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