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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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同责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对事故责任加以认定,根据专业评估报告决定肇事者应该向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一方赔付多少金额。如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要求进一步诉讼。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同责怎么处理呢?本站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如何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一)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二)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三)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主张、行使自己权利的时间期限,未能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行使权利的,该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强制保护。

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自己的索赔途径,首先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起诉不可超过诉讼时效。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主张、行使自己权利的时间期限,未能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行使权利的,该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强制保护。换句话说,超过诉讼时效主张权利的,将会丧失胜诉权,法院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法律亦不禁止,只是不再给予该权利强制保护,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针对“交通事故同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断是否存在同责情况,如果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建议通过车辆交强险自行解决理赔。如果对认定书结果不服,可以进一步提起诉讼,注意事项如上述。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黄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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