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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患肺结核公司能否辞退?

一、员工因患肺结核公司能否辞退?

员工因患肺结核公司能否辞退?

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辞退员工怎么支付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查出肺结核后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单方面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计算,员工每在单位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若是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也给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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