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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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机动车违章处理怎么办理

一、苏州市机动车违章处理怎么办理

苏州市机动车违章处理怎么办理

1、准备材料

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出发决定书和行驶证。

2、去车管所

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确认书。

3、交罚款。

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制定的银行去交罚款,去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二、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法多样,除了现场交警直接开罚单,其他的需要自己主动查询,在各个交通大队都有触摸查询终端可以查询,在交管局官网平台可以通过机动车车牌号及车架号查询,另外拨打电话和编写手机短信也可以查询到违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