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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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材料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材料租赁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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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备的租赁企业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可供租赁的自有建筑施工机械;

(二)具有满足租赁及其租后服务要求的建筑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检测设备;

(三)具有满足租赁及其租后服务要求的专业技术维修服务人员;

(四)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应当满足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条件。